18 USC 3123(d)
列出来源: NARA 注册表, DoD 注册表, 相关授权
指定证据
- NARA权威条目:18 USC 3123(d) | 状态:基本 | 横幅:CUI。
- DoD权威条目:18 USC 3123(d)。DoD提供对此类别的引用;该DoD详细页面不单独显示基本/指定字段。
- 相关权威证据:18 USC 3123(d) | 状态:基本 | 横幅:CUI
- 相关授权证据:国防部为该类别列出此授权;链接的授权文本在可用时提取如下。
- 注册指定上下文:基本,CUI。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分类范围或适用性语言,有助于确定信息何时属于此CUI类别。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与处理相关的披露、访问、保护、发布、传播或分发控制语言。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违反、处罚、制裁或执法语言,可能影响误处理的后果。
- 此类别的注册指定为基本,横幅为CUI。
提取的授权含义
- 第654页,第18卷刑事犯罪程序法 § 3122
- 注册指定上下文:基本,CUI。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分类范围或适用性语言,有助于确定信息何时属于此CUI类别。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与处理相关的披露、访问、保护、发布、传播或分发控制语言。链接的权限文本包含违反、处罚、制裁或执法语言,可能影响误处理的后果。
适用条件
- 与该权威相关使用的NARA类别范围:与用于识别来去电话号码的设备相关。
- 与该权威相关使用的DoD类别范围:与用于识别来去电话号码的设备相关。
- 18 USC 3123(d) | 状态:基本 | 横幅:CUI
- DoD为该类别列出此权威;当可用时,以下提取链接权威文本。
- NARA注册状态:基础。每授权NARA状态值:基础。NARA旗标标识证据:CUI。此处保留注册证据;该类别的详细主体法律或法规文本分析仍在进行中。
- NARA类别范围:与用于识别来去电话号码的设备相关。
- 提取的权威条件:(3)(A) 当依据本款执行单方面令状的执法机构,试图通过在向公众提供电子通信服务的提供商的数据包交换网络上安装和使用其自身的笔式登记器或陷阱及追踪设备时,该机构应确保维护一份记录,标明—— (i) 安装设备的任何人员及访问设备以从网络获取信息的任何人员; (ii) 设备安装和拆除的日期时间,以及每次访问设备以获取信息的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长; (iii) 设备安装时的配置及任何后续修改; (iv) 设备收集的任何信息。
- 提取的权威条件:在笔式登记器或陷阱及追踪设备能够自动电子记录上述信息的范围内,应整个设备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以电子方式维护该记录。
- 提取的授权条件: (2) 州调查员或执法官员——根据第3122(a)(2)条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作出单方面裁定,授权在法院辖区内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如果法院发现州执法或调查官员已向法院证明,通过该安装和使用可能获得的信息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相关。
- 提取的授权条件: 第655页 18卷 美国法典 标题18—犯罪与刑事诉讼 §3124 (D) 涉及通过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可能获得的信息相关的罪名声明;以及 (2) 应申请人请求,指示提供为根据本标题第3124条完成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安装所必需的信息、设施和技术援助。
保护和传播控制
- NARA注册控制证据:状态为基本;横幅标记为CUI。
- Nara 基本或指定:基本
- Nara授权条目行: 18 USC 3123(d) | 状态: 基础 | 标识: CUI
- Nara 横幅标记:CUI
- 注册页未列出DoD要求的传播控制。仅在指定机构或管理权威要求或允许时应用批准的有限传播控制。
- 请优先使用注册声明、NARA权威条目、DoD权威、DoD政策、警告声明、所需的传播控制及示例。若所引用权威未指明处理细节,则适用CUI Basic保障和传播规则,只要它们不与权威或机构特定控制冲突。
- 提取的授权控制: 协助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 (a) 电话记录器——应政府律师或执法机构授权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的官员请求,电信或电子通信服务提供者、房东、保管人或其他人员应立即向该调查或执法官员提供完成电话记录器安装所需的所有信息、设施和技术援助,使该安装无形且对被服务方的服务干扰最小,如果法院依据本标题第3123(b)(2)条发出指令要求提供此类协助。
- 提取的授权控制: (3)(A) 当根据本款执行单方面裁定的执法机构试图在向公众提供电子通信服务的分组交换数据网络上安装并使用其自己的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时,该机构应确保维护一份记录,记录应标识—— (i) 安装该设备的任何官员及访问设备以从网络获取信息的任何官员; (ii) 设备安装和卸载的日期与时间,以及每次访问设备获取信息的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iii) 安装时设备的配置及其后续任何修改;以及 (iv) 设备收集的任何信息。
- 提取的授权控制: (d) 不得披露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存在——授权或批准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命令应指示—— (1) 该命令应密封,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及 (2) 对于附着或应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线路或其他设施的拥有者或承租者,或被命令协助申请人的人员,不得向所列订阅者或任何其他人披露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存在或调查的存在,除非法院另有命令。
- 提取的授权控制: (b) 位置追踪设备——应政府律师或根据本章授权接收位置追踪设备结果的执法机构官员请求,电信或电子通信服务提供者、房东、保管人或其他人员应立即在适当的线路或其他设施上安装该设备,并向该调查或执法官员提供所有额外信息、设施和技术援助,包括不显眼且对被服务方的服务干扰最小的设备安装和操作,如果该安装和协助依据本标题第3123(b)(2)条法院命令进行。
- 提取的授权控制: 发出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命令 (a) 一般规定—— (1) 政府律师——根据第3122(a)(1)条提出申请后,法院应作出单方面裁定,授权在美国境内任何地方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如果法院发现政府律师已向法院证明,通过该安装和使用可能获得的信息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相关。
- 提取的授权控制: (2) 州调查员或执法官员——根据第3122(a)(2)条提出申请后,法院应作出单方面裁定,授权在法院辖区内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如果法院发现州执法或调查官员已向法院证明,通过该安装和使用可能获得的信息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相关。
授权摘录
最相关的提取授权段落协助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 (a) 电话记录器——应政府律师或执法机构授权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的官员请求,电信或电子通信服务提供者、房东、保管人或其他人员应立即向该调查或执法官员提供完成电话记录器安装所需的所有信息、设施和技术援助,使该安装无形且对被服务方的服务干扰最小,如果法院依据本标题第3123(b)(2)条发出指令要求提供此类协助。
提取的授权段落 2(3)(A) 当根据本款执行单方面裁定的执法机构试图在向公众提供电子通信服务的分组交换数据网络上安装并使用其自己的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时,该机构应确保维护一份记录,记录应标识—— (i) 安装该设备的任何官员及访问设备以从网络获取信息的任何官员; (ii) 设备安装和卸载的日期与时间,以及每次访问设备获取信息的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iii) 安装时设备的配置及其后续任何修改;以及 (iv) 设备收集的任何信息。
提取的授权段落 3(d) 不得披露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存在——授权或批准安装和使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命令应指示—— (1) 该命令应密封,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及 (2) 对于附着或应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线路或其他设施的拥有者或承租者,或被命令协助申请人的人员,不得向所列订阅者或任何其他人披露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的存在或调查的存在,除非法院另有命令。
提取的授权段落 4(b) 位置追踪设备——应政府律师或根据本章授权接收位置追踪设备结果的执法机构官员请求,电信或电子通信服务提供者、房东、保管人或其他人员应立即在适当的线路或其他设施上安装该设备,并向该调查或执法官员提供所有额外信息、设施和技术援助,包括不显眼且对被服务方的服务干扰最小的设备安装和操作,如果该安装和协助依据本标题第3123(b)(2)条法院命令进行。
提取的授权段落 5在电话记录器或位置追踪设备能够自动设置为以电子方式记录此类信息的范围内,应电子方式维护该记录,贯穿该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全过程。
提取的授权段落 6(2)州调查员或执法人员——根据第3122(a)(2)节提出申请后,法院应作出单方面命令,授权在法院辖区内安装和使用笔录登记器或陷阱追踪装置,如果法院发现州执法或调查人员已向法院证明,通过此类安装和使用可能获得的信息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有关。